菲律宾语(菲律宾语译Tagalog;英译Filipino),又称塔加洛语、他加洛语或他加禄语,在语言分类上属于南海群岛语系,主要被使用于菲律宾,也广泛运用于中国澳门、马来西亚沙巴州、印度尼西亚北部地区和新加坡。它被菲律宾宪法于1987年定为国语。在菲律宾将近170种的本土语言中,菲律宾是唯一具有官方语言地位的一个语言。
使用菲律宾语的人,主要是分布在吕宋岛的中部和南部,包括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以北5个省份、以及马尼拉大区以南的6个省份。此外,位于吕宋岛南部的鹿邦岛、马林杜克岛、以及民都洛岛的北部和东部,也都有菲律宾语的使用人口。 1935年,当选该年成立的菲律宾自治政府所谓的“临时国语”,当时的总督奎松,在菲律宾宪法第14条第3项中加上所谓的“国语条款”。在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经过一番研究后,有8个使用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主语言成为菲律宾正式国家语言的候选对象。后来,只剩下两个语言成为最后的竞争者,一个是宿雾语,另一个则是现在的菲律宾语。宿雾语是当时菲律宾用人口多的一个本土语言,主要使用于维萨亚群岛。塔加洛语虽然在使用人数上占第二位,但却是首府大马尼拉地区主要语言。后来该委员会选择了菲律宾语,当成菲律宾国家语言的基础。 |